5月26日,重慶日報記者從榮昌區城市管理局獲悉,自《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榮昌區通過制定“定時定點”上門回收規定、完善垃圾分類責任公示制度、落實桶邊督導規章“三個方法”,全面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按照“定時定點”上門回收規定,榮昌區正引入社會力量開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定時、定點”上門回收工作,以不低于市場價的價格收購可回收物。另一方面,融合居民小區垃圾分類積分激勵章程,社區或物業服務企業將居民銷售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按重量(給予雙倍積分)分別進行登記和匯總,積分達到一定數量后即可在社區集體經濟組織開設的超市中換取相應禮品。
榮昌區還完善了垃圾分類責任公示制度。根據保潔、桶邊值守及垃圾收運制度等相關訊息,榮昌區制定了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責任公示牌、“可回收物收集點”公示牌,促使垃圾分類責任公示和監督工作融合起來,推動居民小區垃圾分類工作長效化。
按照桶邊督導章程,配齊示范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率領員,落實示范小區“桶邊督導”工作,引導居民規范投放廚余垃圾,做好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的確切投放,對不規范的生活垃圾分類行為進行勸導、教育和整治。
當前,榮昌區居民小區廚余垃圾回收量日益增進,可回收物回收率達95%,有害垃圾回收率達100%。將來,榮昌區將聚焦廚余垃圾回收率、可回收物利用率等主要指標,推進精準投放、規范收運、分類處理三大專項行動。